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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科普知识06:专利申请文件简介之三:说明书(作者:王秀康)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4  已读:784 次  文章来源:

【编者语】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专利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普及专利科普知识,本期刊出王秀康老师的专利科普文章第六篇,以飨读者。

 

专利科普知识06:

专利申请文件简介之三:说明书

 

王秀康

 

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和摘要或者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称为专利申请文件。

说明书的主要作用一是清楚、完整的公开新的发明创造,二是请求或确定法律保护的范围。

一、说明书的作用

说明书是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公开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文件。为获得专利权,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继而向社会公众提供为理解和实施其发明创造所必需的技术信息,这是专利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

说明书及其附图的作用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清楚、完整地公开出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从而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新的技术信息;第二,说明书提供了有关发明创造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以及发明创造内容的情报和信息,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工作的基础;第三,说明书是权利要求书的依据,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特别是在发生专利纠纷时,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书,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二、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首先应当给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记载的名称相一致,然后按顺序写明如下几个部分。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这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直接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

2、背景技术,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最好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献;

3、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

5、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当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

三、说明书应当以能够实现为准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的清楚、完整的说明,应当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也就是说,说明书应当满足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

1、说明书的内容应当清楚。

具体应满足下述要求:

(1)主题明确。说明书应当从现有技术出发,明确地反映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想要做什么和如何去做,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切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换句话说,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上述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应当相互适应,不得出现相互矛盾或不相关联的情形。

(2)表述准确。说明书应当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术语。说明书的表述应当准确地表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不得含糊不清或者模棱两可,以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清楚、正确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完整的说明书应当包括有关理解、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全部技术内容。

2、一份完整的说明书应当包含下列各项内容:

(1)帮助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可缺少的内容。例如,有关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状况的描述以及说明书有附图时的附图说明等。

(2)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需的内容。例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3)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内容。例如,为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方式。

对于克服了技术偏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还应当解释为什么说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克服了技术偏见,新的技术方案与技术偏见之间的差别以及为克服技术偏见所采用的技术手段。

应当指出,凡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现有技术中直接、唯一地得出的有关内容,均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说明书应当清楚地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详细地描述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完整地公开对于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不可少的技术内容,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程度。审查员如果有合理的理由质疑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没有达到充分公开的要求,则应当要求申请人予以澄清。


王秀康简介】在义乌农贸城工作,义乌市科普作协会员,有个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数十件。2003年开始,先后在义乌科教中心、义乌中学、义乌香山小学等学校上小发明课;有多位学生申请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参加科技创新大赛获奖。曾任义乌市科技工作者协会理事。2011年,执行主编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发明有时很简单》一书,并获得2012年义乌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019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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